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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万!光大银行再收巨额罚单,两名高管禁止从业终身

4月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披露,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掩盖贷款质量、票据承兑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640万元,这是该局今年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相关责任人朱慧

4月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披露,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掩盖贷款质量、票据承兑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640万元,这是该局今年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相关责任人朱慧民、邹建旭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张含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牛敬章、周永平、李世根、茹玮岩给予警告。

两名“终身禁业”的原高管朱慧民、邹建旭,此前已落马。

公开资料显示,朱慧民在光大系统任职近20年。早在2007年,朱慧民调任深圳分行,担任党委书记、行长,担任深圳分行的一把手达七年之久。2014年11月,他履新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生态环保事业部总经理。

2020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朱慧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据中纪委网站发布的一篇文章披露,朱慧民问题的发现,源自于一份审计报告。其在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担任党委书记、行长期间,曾审批发放并形成不良贷款业务,数额巨大,背后可能存在腐败问题;后又经初核发现,朱慧民在光大银行和光大实业工作期间,通过亲属收受4家客户企业3000余万元,还涉嫌收受价值4000余万元别墅,与企业老板存在巨额经济往来。朱慧民利用审批贷款、投资公司、提供融资等权力,干预插手私营企业投资项目,惯于采取向涉案企业投资入股的合法外衣,以小博大,从中牟取巨额利益,以投资为名行受贿之实,受贿手段隐蔽且狡猾。2021年3月,朱慧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从通报看,朱慧民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另一“终身禁业”的高管邹建旭在深圳工作多年,曾担任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等职。2016年6月,邹建旭离开光大银行体系,出任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2020年10月13日,在朱慧民被查一个月后,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原副行长邹建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这不是光大银行今年收到的第一张大额罚单。今年1月,光大银行因11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1.77033万元,罚款1677.06009万元。涉及的违法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12名责任人受到监管1万元到18万元的罚款,多人同时遭到警告。2月,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又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150万元。多名高管因相关违规行为受到警告、罚款及终身禁业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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